新闻资讯

广州货之家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海关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联网核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04 阅读次数:1195次

摘要:9月3日消息,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48号公告显示,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进口药品通关单》等7种监管证件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海关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联网核查政策解读—货之家


9月3日消息,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48号公告显示,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进口药品通关单》等7种监管证件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需要注意的是,改革之前,企业需要在申领证件后,在进出口环节向申报地海关提交纸质证件;改革之后,进出口企业仍然要向发证机关办理并申领证件,发证机关会将证件的电子数据实时传输至海关,由海关按照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的证件名称、编号等信息与发证机关传输的电子数据进行比对。


此外,公告中说明:因主管部门审核需要及计算机管理系统、通信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实施联网核查的,企业可提交纸本材料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海关方面表示,不论是许可制还是备案制,产品在进出口环节向申报地海关提交的证件并没有被取消,而是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缩短通关时长,确保更多安全可靠的国外优质产品更快地进入国内市场。


以下为海关总署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进口药品通关单》等7种监管证件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麻精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包括麻醉药品进口准许、麻醉药品出口准许、精神药物进口准许、精神药物出口准许),进口医疗器械备案/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以及《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数据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杭州、青岛海关开展《进口药品通关单》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进口准许证》《药品出口准许证》电子数据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试点。


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发上述证件,将证件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环节进行比对核查,并按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联网核查实施前已签发的证件,企业可凭纸质证件在有效期内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四、报关企业按照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规定,可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因海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需要,或计算机管理系统、网络通信故障等原因,可以转为有纸报关作业或补充提交纸质证件。


五、企业可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证件电子数据传输状态。


六、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为联网核查的技术支持部门。



货之家—是一家跨境运输、报关报检、仓储物流等综合性国际物流公司,专业提供:跨境电商仓储,保税仓,保税仓库,保税仓储,电商仓库,保税物流,第三方仓储,跨境电商BBC,进口报关,进口清关,进口报检,保税进口,包税进口清关,进口清关代理。服务热线:400-8070-082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相关热门阅读

201809070427298.jpg
关于我们|服务范围|解决方案|新闻资讯|货之家学院
全国服务热线
13318730968
版权所有:广州货之家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Web:www.51w2c.com TEL:13318730968
粤ICP备1507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