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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医药类跨境电商发展历程

发布时间:2021-03-18 阅读次数:1183次

摘要:跨境电商医药进口试点并非是今年新提出来的概念。早在2019年12月30日,北京“跨境医药电商试点”政策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在京开展试点工作,这是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在涉及医药产品方面的首次破冰。对于跨境电商正面商品清单框架内的医药产品,可以在北京口岸通过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并进行B2C线上销售...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病中心主任医师蔡卫平建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支持在广州开展港澳OTC药品(一般指非处方药)跨境电商进口试点,让市民不用出境就能买到家用常备非处方药。


盘点:医药类跨境电商发展历程-货之家

图源:网络


跨境电商医药进口试点并非是今年新提出来的概念。早在2019年12月30日,北京“跨境医药电商试点”政策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在京开展试点工作,这是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在涉及医药产品方面的首次破冰。对于跨境电商正面商品清单框架内的医药产品,可以在北京口岸通过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并进行B2C线上销售。


在北京“跨境医药电商试点”批准之前,医药产品还是跨境电商的禁区。《药品管理法》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都按假药论处。也就是说,未在我国注册的进口药品,无法通过跨境电商这类贸易形势进入中国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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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北京发布了《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医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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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北京“跨境医药电商试点”政策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在京开展试点工作,这是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在涉及医药产品方面的首次破冰。市民未来可以在实体店以外的其他渠道更便捷地买到部分境外药品和医疗器械。据介绍,试点品种是在境内已经注册上市的,以及财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清单内产品,主要为家用日常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


试点企业需具备符合开展试点要求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服务系统,实现对跨境医药产品的质量管控、追溯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跨境医药产品风险防控体系、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根据该方案的规定,试点企业负有追溯义务,应当以“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基本原则建立跨境医药产品追溯体系,实现跨境医药产品境内最小包装单元可追溯、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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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北京海关先后推出全国首创且唯一的跨境电商医药进口试点,以及免税、保税、跨境电商政策叠加的特色监管模式,推动北京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爆发式增长,验放清单量同比增长19倍,成交金额同比增长近8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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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日上午,北京“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系列之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召开。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由会上获悉,北京将加快培育商业新模式新业态,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加快协调开展跨境电商进口医药产品试点、“网购保税+线下自提”、B2B出口试点等新模式新业态。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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