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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5月17日起,深圳/山东/浙江等多省市税务局暂停出口退税业务

发布时间:2021-05-13 阅读次数:1361次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圳、重庆、浙江、山东、福建、湖北、安徽等省市税务局,自5月17日起陆续暂停受理出口退税业务,请广大出口企业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圳、重庆、浙江、山东、福建、湖北、安徽等省市税务局,自5月17日起陆续暂停受理出口退税业务,请广大出口企业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1.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深圳市税务局)计划于2021年5月17日0时至2021年5月30日24时对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进行整合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自2021年5月17日0时至2021年5月30日24时,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办税场所,以及深圳市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税务机关已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结时限不受系统升级影响。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自2021年5月31日0时起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办税场所恢复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理。纳税人(缴费人)亦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单一窗口”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的影响。


(二)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办税场所通知通告和“深圳税务第二分局”等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通知消息,推送操作指引和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


(三)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退税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深圳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1年5月7日


2.重庆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受理的通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出口退(免)税管理无纸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整合金税三期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的统一部署,重庆市金税三期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将于2021年5月31日正式对外启用。为确保系统如期顺利上线,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30日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2021年5月17日0时至5月30日24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业务申请受理场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申报等所有出口退(免)税业务。税务机关已受理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结时限不受系统升级影响。


二、恢复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2021年5月31日起,新版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功能正式启用,全市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业务申请受理场所)出口退(免)税业务恢复正常办理。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免)税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提醒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时间,避免因系统停机造成影响。


(二)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0411-39402923重庆专用出口退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重庆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通告。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1年4月30日


3.浙江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浙江省税务局”)将对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期间将暂停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时间及范围


2021年5月24日0时起,全省(不含宁波,下同)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备案及证明等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


2021年5月31日9时起,全省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恢复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间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的影响。


对于5月份需办理免抵退税的纳税人,请在暂停办理业务时间点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二)由于表样和填表规则的调整,电子税务局出口退(免)税未申报数据无法保留,纳税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导出和备份。


(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导致办理时间过长。


(四)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拔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发布的通知内容。税务部门将在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提供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请积极参加。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1年5月9日


4.山东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5月17日24:00至2021年5月31日9:00,对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进行整合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自2021年5月17日24:00至2021年5月31日9:00,全省(不含青岛)各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以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21年5月31日9:00起,全省(不含青岛)各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恢复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理。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


(二)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积极参加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通告消息,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


(三)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政策业务问题,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如有操作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提问。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5月10日


5.福建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福建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5月19日00:00至2021年5月31日8:00对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进行整合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自2021年5月19日00:00至2021年5月31日8:0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办税场所,以及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备案及证明等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自2021年5月31日8:0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办税场所,以及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离线版,原单机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恢复办理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二)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发布的通知内容,并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


(三)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退税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1年5月6日


6.湖北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31日对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进行整合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自2021年5月22日0:00至2021年5月31日8:3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办税场所,以及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备案及证明等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自2021年5月31日8:3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办税场所,以及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恢复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理。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停机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二)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湖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办税场所通知通告,积极参加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通告消息,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


(三)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退税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5月8日


7.安徽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将对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期间将暂停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2021年5月17日0时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证明等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21年5月31日上午8时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恢复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理。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广大出口企业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停机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对于5月份需办理免抵退税申报的出口企业,应预先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在5月16日24时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二)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出口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三)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出口企业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请广大出口企业及时关注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场所通知,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


感谢广大出口企业长期以来对安徽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出口企业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5月10日


来源:关务小二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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