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广州货之家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龙邦海关缉私分局查获一起假借“跨境电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发布时间:2021-11-08 阅读次数:801次

摘要:近日,龙邦海关缉私分局依法对靖西市新靖镇某精品生活馆店铺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日本、韩国等国品牌的全外文包装的奶粉、化妆品、护肤品、日用杂货等商品300余件,现货货值约10万元。

近日,龙邦海关缉私分局依法对靖西市新靖镇某精品生活馆店铺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日本、韩国等国品牌的全外文包装的奶粉、化妆品、护肤品、日用杂货等商品300余件,现货货值约10万元。

 

经查,该批商品系嫌疑人蒋某利用本人及他人名义通过海外代购、跨境电商平台购买的境外商品,由国外发货到靖西市,再进行二次销售牟利。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额为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额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额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走私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在境外购买的普通货物伪报成税率更低的跨境电商零售商品进境销售,达到其偷逃应缴税款的目的。此类行为严重扰乱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不利于跨境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

 

海关缉私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违反海关管理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个人在限额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平台购买的商品只可用于自用,凡是用于销售及牟利的行为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


来源:南宁海关


文章及图片除原创外均精选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意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货之家—是一家跨境运输、报关报检、仓储物流等综合性国际物流公司,专业提供:跨境电商仓储,保税仓,保税仓库,保税仓储,电商仓库,保税物流,第三方仓储,跨境电商BBC,进口报关,进口清关,进口报检,保税进口,包税进口清关,进口清关代理。服务热线:400-8070-082,公众号:货之家 货之家佳里优选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相关热门阅读

201809070427298.jpg
关于我们|服务范围|解决方案|新闻资讯|货之家学院
全国服务热线
13318730968
版权所有:广州货之家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Web:www.51w2c.com TEL:13318730968
粤ICP备1507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