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1日,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在网购平台完成首单交易,正式启动试点业务。2021年5月,河南正式获批成为全国唯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图源:pixabay
政策支持
2021年5月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试点期限
试点期为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3年。
试点药品范围
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试点目录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药品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试点期内原则上不再扩大试点目录。
试点目标
2021年年底前,完成试点业务测试运营与阶段评估工作;
2022年年底前,实现试点业务常态化运行; 2023年年底前,全面评估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升试点工作质量和水平。监管规定
准入管理
1.参与试点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以下统称试点企业)等要按照规定到药监部门备案,并将备案结果通报海关;
药品试点问答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有什么优势?
主要有两点优势:一是“通关快”。试点创新实现了药品监管与跨境电商相结合,全流程追溯模式保证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并实现了多部门协同监管。区别于以往国内消费者购买进口药品“由国外厂家到国外批发商、国内代理商,再到国内销售平台”的一般贸易进口模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采取“1210”网购保税模式,由药品生产商直达国内销售平台,极大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让药品以最快速度到达消费者手中。二是“税率低”。在交易限值内,试点药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
消费者可以通过跨境进口药品渠道买到哪些药品?
药品试点阶段,跨境电商渠道可以销售的仅有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
目前首批试点药品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跨境进口药品与正常进口药品,通关政策有哪些不同?
对纳入试点目录的药品,按照《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规定的通关管理要求开展进口业务,在通关环节不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
购买试点药品是否计入跨境电商个人年度总额度?
个人购买试点药品,参照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相关交易纳入个人交易总额管理,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年度交易限值相关规定,即: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
温馨提示
在下单前建议仔细阅读消费者告知书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供稿单位:郑州海关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文章及图片除原创外均精选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意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货之家—是一家跨境运输、报关报检、仓储物流等综合性国际物流公司,专业提供:跨境电商仓储,保税仓,保税仓库,保税仓储,电商仓库,保税物流,第三方仓储,跨境电商BBC,进口报关,进口清关,进口报检,保税进口,包税进口清关,进口清关代理。服务热线:400-8070-082,公众号:货之家 佳里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