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广州货之家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新海关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 企业资质管理系列措施之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实现“多证合一”

发布时间:2019-01-29 阅读次数:2053次

摘要: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

本期内容摘要


新海关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 企业资质管理系列措施之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实现“多证合一”—货之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于2019年2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可同时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海关确认接收到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和商务备案信息后即完成企业备案,企业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新海关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 企业资质管理系列措施之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实现“多证合一”—货之家

新海关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 企业资质管理系列措施之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实现“多证合一”—货之家

新海关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 企业资质管理系列措施之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实现“多证合一”—货之家


详见: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丨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新海关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 企业资质管理系列措施之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实现“多证合一”—货之家


货之家—是一家跨境运输、报关报检、仓储物流等综合性国际物流公司,专业提供:跨境电商仓储,保税仓,保税仓库,保税仓储,电商仓库,保税物流,第三方仓储,跨境电商BBC,进口报关,进口清关,进口报检,保税进口,包税进口清关,进口清关代理。服务热线:400-8070-082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相关热门阅读

201809070427298.jpg
关于我们|服务范围|解决方案|新闻资讯|货之家学院
全国服务热线
13318730968
版权所有:广州货之家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Web:www.51w2c.com TEL:13318730968
粤ICP备1507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