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19年首个季度申报期,除了常规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也上线了,大家注意及时申报,切勿遗漏!
最近向小编咨询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的很多,其中咨询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减征优惠的尤其多。这些税种虽小,但涉及面很广,每家企业都会涉及申报缴纳,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全面讲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收优惠及申报操作指南!
最新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经省委、省政府批准: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当期销售额是多少,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可按应征税额的50%减征,并且不影响纳税人叠加享受其他城建税和附加税费的税收优惠!
下面我们来看下该项优惠政策受益的两类企业:
情况一、月度销售未超过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相关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未超过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减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但仅针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减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部分可以享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征50%。
另外特别注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该政策需要注意一下四点:
一是,增值税是月度申报的,那么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申报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纳税人可以享受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
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该政策;
三是,该政策从2016年2月1日起执行,无截止日期;
四是,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享受该优惠。
月度销售未超过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减免,只需要缴纳减征50%后的城建税。
申报指南
系统自动识别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申报表中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减征政策直接默认“是”。
第1列一般增值税填写计征依据;
第8列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地方教育附加选择“减免代码0099129999其他”、教育附加选择“减免代码0061042802按月纳税的月度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10万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第一条”;
最后该小规模纳税人只需缴纳城建税,并且是减征50%后金额,如下图所示:
情况二、月度销售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
此种情况,由于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已经超过增值税小微优惠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上限,所以当期是需要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但由于其身份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可以享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50%的减征优惠政策
申报指南
城建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指南:
第1列一般增值税填写计征依据;
第10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直接自动跳出;
第12列本期应补(退)税(费)额为减征50%后数据;
确认无误可直接保存提交申报数据即可。
综述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季度不超过30万,其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按照税额的50%减征。
3、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或季度超过30万,按照税额的50%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货之家—是一家跨境运输、报关报检、仓储物流等综合性国际物流公司,专业提供:跨境电商仓储,保税仓,保税仓库,保税仓储,电商仓库,保税物流,第三方仓储,跨境电商BBC,进口报关,进口清关,进口报检,保税进口,包税进口清关,进口清关代理。服务热线:400-807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