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广州货之家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020海关总署发布跨境电商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0-12-31 阅读次数:1476次

摘要:2020年即将结束,今年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展业务受到影响,一系列跨境电商政策密集出台,促进行业在疫情下逆势上扬,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哪些?本文就来了解一下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政策。

2020年即将结束,今年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展业务受到影响,一系列跨境电商政策密集出台,促进行业在疫情下逆势上扬,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哪些?本文就来了解一下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政策。


2020海关总署发布跨境电商政策汇总-货之家

 

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20〕44号


01、实施时间:2020年3月27日

02、主要内容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特殊区域(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商品的退货业务。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公告〔2020〕45号


01、实施时间:2020年3月28日

02、主要内容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退货业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应保证退货商品为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发布 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公告〔2020〕53号


01、实施时间:2020年4月10日

02、主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公告〔2020〕75号


01、实施时间:2020年7月1日

02、主要内容在北京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增列两个新的监管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明确企业管理要求、数据申报方式和企业责任、货物监管要求等。


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

公告〔2020〕92号


01、实施时间:2020年9月1日

02、主要内容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在原试点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公告〔2020〕108号


01、实施时间:2020年10月1日

02、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订)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并予以公布,同时还公布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和因制定新的归类决定而失效的部分商品归类决定。


来源:上海跨境公服

 

注:文章及图片除原创外均精选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意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货之家—是一家跨境运输、报关报检、仓储物流等综合性国际物流公司,专业提供:跨境电商仓储,保税仓,保税仓库,保税仓储,电商仓库,保税物流,第三方仓储,跨境电商BBC,进口报关,进口清关,进口报检,保税进口,包税进口清关,进口清关代理。服务热线:400-8070-082,公众号:货之家 货之家佳里优选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相关热门阅读

201809070427298.jpg
关于我们|服务范围|解决方案|新闻资讯|货之家学院
全国服务热线
13318730968
版权所有:广州货之家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Web:www.51w2c.com TEL:13318730968
粤ICP备15071550号